2006年1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动员全社会力量解决法院执行难
田雨

    针对当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,强制执行率明显上升,阻挠执行时有发生,非法干预和地方、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的形势,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,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。
    中央政法委要求,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,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。各地要在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下,综治部门组织协调,各部门各司其职,社会组织、中介机构共同参与下,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缓解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,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。各级公安、检察机关要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,运用法律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    中央政法委指出,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,要与人民银行、工商行政管理、房地产管理、工程招投标管理、出入境管理、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,实现信息共享,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,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、置产、出境、日常高消费等手段,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。
    中央政法委要求,各级党委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,维护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,维护人民群众利益,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,充分重视、切实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,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。